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9日讯 为持续优化日照市营商环境,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立完善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机制,切实保障住宅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日照市住建局和市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日照市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推广试行做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缺陷保险基本承保范围主要包含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主体结构裂缝,内外围护墙开裂,装饰装修工程起砂、空鼓、渗漏、变形、脱落、裂缝,墙体结露、霉变以及给排水、供暖及电气工程质量常见缺陷等。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保险期限不低于十年,外墙和防水保温工程不低于五年。保险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起算,需要延长保险期限的,由双方合同约定。
此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及附属建筑物范围,试点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购房者最关心的外墙和防水保温工程,墙面、地面、顶棚等装饰工程,也在承保范围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在日照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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