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9日讯 “我的货被‘吃’了!”3月26日,日照东港公安分局泰安路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
王先生在网上经营一家化妆品店,一买家购买了价值约400元的护肤品,收到货后没多久就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
原来,隋某在该店网购了7盒面膜和2盒精华液,收到货后耍起了“小聪明”,拿出商品后将外包装塑封,使商品看起来“完好无损”,然后在平台上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退货。
“本想偷梁换柱贪个便宜,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隋某对自己的盗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闪电新闻
2024-03-29 16:09: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9日讯 “我的货被‘吃’了!”3月26日,日照东港公安分局泰安路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
王先生在网上经营一家化妆品店,一买家购买了价值约400元的护肤品,收到货后没多久就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
原来,隋某在该店网购了7盒面膜和2盒精华液,收到货后耍起了“小聪明”,拿出商品后将外包装塑封,使商品看起来“完好无损”,然后在平台上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退货。
“本想偷梁换柱贪个便宜,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隋某对自己的盗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通讯员 侯妍 金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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