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12 20:28:11
齐鲁网日照11月12日讯 11月12日下午,日照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培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总督学张传若主持会议。市教育局党组书记申淑清,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区县政府(管委)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张培林和区县分管负责同志签订了整治目标责任书。申淑清传达了省教育厅整治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进展情况。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区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直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自4月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6个区县均已启动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363所,其中证照齐全的288所,存在问题的机构1075所(证照不全的816所、存在安全隐患的231所、超纲教学的92所),现已完成整改502所(包括关停401所),完成整改率46.7%。
会上还公布了“日照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日照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部分设置标准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民办校外培训机构部分设置标准予以调整,。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教学用房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提供寄宿的培训机构,其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培训机构租赁场所办学期限不得少于2年。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所配备教师与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专兼职教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从事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要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面向中小学生所开展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县中小学同期进度;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应以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闪电新闻记者 刘九省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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