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9日讯 7月9日,日照市新闻办组织召开“日照市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市民’称号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外办党组副书记、市对外友协常务副会长黄开吉介绍新修订的《日照市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市民”称号办法》有关情况,市外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高娟就历届日照市荣誉市民评选情况、针对外国友人的其他荣誉称号或奖项、以及荣誉市民的评选条件和方法等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新修订的《办法》共十条,分别明确了授予对象、评选条件、审批程序、授予程序、评选周期、权利义务、待遇礼遇和称号撤销等方面的内容。
与原《规定》相比,主要有五个变化:1.评选标准设置更加缜密合理。将荣誉市民评选条件扩展为5个方面,并且增加“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华友好”作为前置条件,在保障参评范围合宪合法前提下,使授予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具有民间性。2.审批流程运作更加规范完善。细化了荣誉市民授予工作的8项程序,内容更加多元,职能分工更加明确,推荐主体更加广泛,评选程序更加规范。3.评选周期设定更加刚性科学。明确每两年举行1次,增强了工作的刚性和连续性,体现了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4.礼遇待遇规定更加突出人文关怀。五个方面的礼遇待遇既注重精神激励,又突出人文关怀。5.完善“称号撤销”机制保障荣誉市民有“进”有“出”。对违法被追究或有不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其荣誉市民称号,有“进”有“出”,增强了荣誉市民授予工作的透明度。
“日照市荣誉市民”是日照市为表彰和鼓励在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好人士而设立的最高荣誉。日照市自1996年出台《关于授予外国人“日照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若干规定》,1997年启动第一批“荣誉市民”推评工作以来,先后7批评选授予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31位友好人士“日照市荣誉市民”称号。他们中既有跨国公司负责人、知名慈善家、外资企业高管,也有外国学者、医疗专家、外籍教师,还有日照市企业聘用的外籍技师、工程师和设计管理人员等等,他们都长期坚持对华友好,积极与日照市开展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各自领域为日照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除此之外,对于表现突出的外国友人,市外办还每两年一次向省级推荐评选“山东省荣誉公民”和“山东省人民友好使者”。目前,获得“山东省荣誉公民”称号的共有3人,获得“山东省人民友好使者”的共有9人,他们多为活跃在日照市医疗卫生、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外籍专家、学者,为日照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悉,评选“日照市荣誉市民”需要具备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在推动日照市对外交往,拓展交流与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是为日照市引进重大项目、重要人才、先进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是对日照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四是为日照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战略咨询,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经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五是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