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11月4日上午,日照市政府召开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日照市新一轮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自备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通告》《日照市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市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以下分别简称《通告》《自备罐等管理办法》和《打击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通告》明确了专项行动打击的范围;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警告,要求立即主动停止经营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公布了打击适用的法律法规;为特定行业的企业、用户指定合法用油渠道;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监督。《自备罐等管理办法》对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的管理做了具体要求。
《打击方案》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障特定行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自备罐等管理办法》,规范引导企业、用户通过合法渠道补充燃油。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打击声势。通过在公共场所和“自流黑”多发区域广泛张贴《通告》,以及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打击“自流黑”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整治成果等,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震慑作用。三是全面开展滚动摸底排查。各区县政府(管委)组织对辖区内涉成品油生产、运输、仓储、零售企业或个体从业者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自备油罐、加油站(点)底数;同时加强街面巡逻、视频巡查,在主要道路、关键部位增设治安卡口,并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作用,主动发现追踪流动加油车。对符合《自备罐等管理办法》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设施及时备案,对非法自备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全部依法取缔。四是开展联合打击。市区(县)两级成立打击行动专班,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上级交办等“自流黑”案件线索,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用足用活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顶格处罚。同时,建立健全案件督办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自方案下发至 2021年1月31日结束。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区县政府(管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快速营造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各区县政府(管委)对辖区内成品油设施设备全面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流动加油车、自备油罐和加油站(点)底数,对合法设施设备进行备案,不合法的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取缔。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5日前)。全面开展严厉打击专项行动,对“自流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立案查处。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管委)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固化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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