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2 16:38:12
齐鲁网日照12月12日讯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和东港公安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开选任153名人民陪审员。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53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23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0名。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二十八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选任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东港区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19年1月11日之前向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9年1月11日之前向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可在东港区司法局、东港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领取。
由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会同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东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0633-8110148
监督咨询电话:0633-8253877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日照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3-798039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3-798039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