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2 16:37:12
齐鲁网日照12月12日讯 12月7日,交警直属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车牌号为鲁LL537*的五菱牌面包车,拉着一车液化气罐,非法向市民兜售液化气。
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通过后台查询了该车在大队辖区的行驶轨迹,发现其最近一段时间活动不是很频繁。民警又查询了该车的登记信息,并通过电话告知车主到附近交警中队核实车辆情况。车主谎称不在本地,并委托其朋友到中队接受检查,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在联系支队指挥中心通过全市的监控系统调取了该车的行驶轨迹后,民警发现该车出现在临沂路附近。跟随其行驶轨迹,一路追踪,终于在兖州路与潍坊路路口东侧将其截停。
民警上前检查,该面包车后排的车座已全被拆除,车内满载10余个液化气罐,其中两个稍大的罐内还满载着液化气,其余已空瓶。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车辆没有办理任何危险品运输手续,属于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
按照规定,液化气属于危险物品,装载运送必须使用封闭式且经过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驾驶人员也需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运送工作。
鉴于该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规载货、上路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3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50元、扣1分。同时,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行为移交至市交通局稽查支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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