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16 19:12:11
齐鲁网日照11月16日讯 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岚山区监委移送、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虎山镇东湖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费军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中,相关证人费某某、丁某等当庭翻供。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岚山区监委会同岚山公安分局对上述作证人员再次进行了调查,费某某、丁某等承认在区监委第一次找他们调查取证时说的是真话,后来在出庭作证时说了假话,作出了与客观事实相反的陈述,对出庭说假话作伪证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伪证罪,费某某、丁某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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