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25 15:35:01
孟祥芳
齐鲁网日照1月25日讯(通讯员 姚杉)我叫孟祥芳,1980年进入当时的日照县下湖供销社工作,从基层供销社的营业员到日照市东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这一干就是30年。2010年11月,我退居“二线”,从忙碌的工作中突然“闲”下来,自觉“健壮”的我总想着还应为社会作点什么。
2014年3月28日,在最高法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大背景下,日照市东港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人民陪审员,实现了我退而不休、奉献社会的心愿。转眼担任陪审员快3年了,我参与陪审案件490余件,参与调处企业合同、工伤事故和职工婚姻家庭等纠纷80余件,真正成为一名“无袍法官”。
刚开始坐在审判席上,因为对庭审比较陌生,所以我不敢审,不敢发表意见。为了加速适应陪审工作需要,我自己购买了全套最新的法律书籍,从头学起。除了学习理论知识,我还通过学习报纸、电视、网络上的案例分析,拓宽思路,开拓视野,争取尽快进入角色。
通过一系列紧张激烈的“恶补”,在首次参加民一庭开庭审理河山镇某恒温冷藏厂欠款一案审理过程中,全程参与了庭审,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且没有出现失误和漏洞,得到了主审法官的认可,成功的开了一个好头。
随着我的陪审经历日渐丰富,我逐渐能将之前三十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运用到案件审理当中。
记得在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日照某公司的预售合同内容清晰,价款明了,手续完备。但原告一直要求退房并让对方承担损失,而被告委托代理人用不容辩驳的言辞和完备的购房合同条款驳斥原告的请求。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没有聘请专业的律师代理,在举证质证过程中叙述的内容和条理颠三倒四,一直无法把其退房的原因清楚表达。我曾担任过十余年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在房产开发方面有所专长,因此,我有针对性的发问,终于查问出了原告的退房原因:在交付原告所购沿街商铺时,被告在该房门口新安装了一组大型空调机组散消器,影响了原告的沿街商业使用效果。
案件争议焦点了然于眼前,被告代理人也承认了预售时没有提前告知原告的事实。该案作出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书山有路勤为径,三年来,每陪审一起案件,我都会在开庭之前阅卷,审查证据,然后针对案件查阅相关的法律书籍,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五本庭审笔记,记录着每一起陪审案件,方便自己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陪审能力。
2016年10月,东港区人民法院推荐我参加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示范培训班。在全省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我结合三年来的工作经历,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认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用事实告诉人们,陪审员不是法庭的“陪衬”,而是代表人民在法庭上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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