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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天设立旅游诚信建设“红黑榜”

来源:日照日报

作者:记者 刘玮玮

2018-08-21 08:55:08

这个旅游旺季,每个周末,在山海天阳光海岸洋汇广场、王家皂公交车站点、森林公园、各民俗旅游村等电子显示屏,以及微博、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将统一发布旅游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

近日,山海天旅游市场设立诚信建设“红黑榜”,深入推进全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提升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水平。

“红黑榜”对象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注册及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涉及游客消费的经营活动)的旅游市场主体,主要是指民俗旅游经营户、海产品交易经营户、旅行社、宾馆、购物超市等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将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示范带头作用强的旅游市场主体列入“红榜”,将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的旅游市场主体列入“黑榜”。

“红黑榜”的内容由全区对旅游市场有监管职能的经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交通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作为公示主体,负责全区旅游业诚信经营“红黑榜”信息的采集、公示和上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红榜”名单:经区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考核结果认定为优秀的旅游市场主体;经区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行业组织竞赛、评选或创建活动中获奖的旅游市场主体;旅游市场主体先进事迹经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并对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有示范带动作用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榜”名单:旅游市场主体发生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经受理部门调查核实认定属旅游市场主体责任的;旅游市场主体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媒体曝光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旅游市场主体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市场主体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的;旅游市场主体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旅游市场主体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旅游市场主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经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旅游市场主体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旅游市场主体被消防部门或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整改不彻底或造成火灾事故等情形。

红黑榜每周发布一次,各公示主体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发布信息推送至区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通过后发布,对旅游市场诚信经营起到广泛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杨凡、朱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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