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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7部门发布通知!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

来源:日照网

作者:

2022-08-19 15:09:08

8月15日,日照市商务局、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日照市体育局、日照市统计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2022年8-12月份全市新发放约10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约600万元家电消费券。

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

根据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

一、继续实施《日照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日商务发〔2022〕17号)、《日照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实施细则》(日工信发〔2022〕4号)规定的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日照市购买乘用车、商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

2022年8-12月份全市新发放约10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以省级拨付资金为准进行1:1配比),商用车消费券总额不变,按指标先购先发、发完即止,每月汇总一批、审核一批、公示一批、发放一批。

乘用车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自8月1日开始执行,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如消费券提前领完,系统停止受理)。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除省级财政补贴外,其余资金由市和区县、功能区分别承担50%。

对于7月份受消费券总额限制,未能享受汽车消费券政策的消费者,可继续享受本政策,所需资金从省级汽车促消费奖励资金中列支,7月份购买汽车的消费者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汽车消费券核销时间以“云闪付”设定时间为准。

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核销企业

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乘用汽车企业和消费券核销可使用商家,请大家关注云闪付APP--汽车消费券--日照市--“参与商户”名录。

材料上传
1.符合条件的乘用车购车消费者,可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进入“政府消费券”专区,选择日照市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政府消费券”进入专区后选择日照市,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材料(以云闪付APP上传模板为准),上传材料包括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需加盖参与活动车企发票专用章)、车辆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5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车为消费者本人所有(要求2022年8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2.符合条件的商用车购车用户准备材料向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需要购车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商用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需加盖参与活动车企发票专用章)、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5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车为消费者本人所有(要求2022年8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继续按照《日照市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日商务发〔2022〕21号)规定的家电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日照市购买家电,2022年8-12月全市新发放约600万元家电消费券(以省级拨付资金为准进行1:1配比),家电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抢券的形式,分3期发放,如有剩余资金增加发放批次。

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6类商品基础上,增加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2类商品。
消费券核销所需材料继续按照前期下发文件,由商家负责收集提供。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除省级财政补贴外,其余资金由市和区县、功能区分别承担50%。
家电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投放,个人消费者提前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2022嗨购日照--日照家电消费券,在消费券投放时点,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不含莒县、五莲县)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八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2.对在莒县、五莲县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八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700元消费券。
3.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领券主体

在日照市内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八类商品的本省居民,需户籍在本省。

核销主体

在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参加活动且能受理银联“云闪付”APP收款的家电销售商家,商家名单见云闪付APP“家电消费券活动商户查看”。

三、继续实施《日照市“2022嗨购日照消费年”零售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在零售、餐饮、燃油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

每周六上午11点通过“云闪付APP”抢券,有效期为领券起至下一期消费券发放前。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消费券面值分四种。面值分为10元(支付满50元使用)、20元(支付满100元使用)、4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80元(支付满400元使用)。

乘用车汽车消费券惠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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