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照日报
2020-11-11 08:54:11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日照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再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继2017年11月14日被授予该称号之后,日照第二次获此殊荣。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品牌,蝉联这一反映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的最高荣誉称号,标志着日照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一个新的水平,对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城市软实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日照市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以人民为中心”放在首位、贯穿始终,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变成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的过程,变成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过程。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26万余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广大市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和党心民心高度契合的“双丰收”。
全媒体记者 郑君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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