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0-06-25 11:31:06
低保制度是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核心政策安排,对无业可扶、自身无力脱贫的老弱病残贫困户和刚性支出型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具有特别重要意义。记者了解到,日照市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低保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低保占比达75%,比以前提高了36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贫困人口收入保障和“两不愁”水平,大大降低了脱贫人口返贫和新致贫风险。
正本清源,明确低保施保标准。明确以家庭收入和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并考虑因学因病因灾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日照市农村低保标准5640元/人/年的贫困人口,患大病、长期慢性病、60岁以上独居老年人和残疾贫困人口,原低保清退贫困人口,因学因病因灾贫困人口,凡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办理低保。工作中坚决杜绝简单化、机械化、绝对化倾向,明确规定不能简单采取“子女有机动车的一律不能办低保”“子女在城里买房的一律不能办低保”“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不能办低保”“有两个以上子女的不能办低保”等各种排除性做法,不能在国家和省规定低保认定条件之外,再人为设置门槛缩小低保保障范围。
彻底排查,帮扶责任人代理提出申请。发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进行地毯式彻底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防止攀比和漏纳,发动包片包村干部,对建档立卡不享受政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一并进行排查。为防止干扰和保证申报质量,规定帮扶责任人和包片包村干部,分别作为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及非贫困户的低保申请代理人,协助初步核算收入和审核财产状况,综合考虑刚性支出因素,认为具备低保申请条件的,帮助提出低保申请,并负责填写好文书资料。如出现“漏保”现象,追究帮扶责任人和包片包村干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规范程序,扶贫干部参与调查审核全过程。为保证低保办理合规合法,规定专项行动期间,低保办理必须严格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示公布等规定程序执行。乡镇街道设立有扶贫干部参与的低保审核工作组,扶贫干部参与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等工作。县级扶贫部门派员参与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为防止“漏保”,规定对明显符合低保条件,但民主评议中多数人反对,以及其他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情况,乡镇应当重新派人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报告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入户调查并作出是否认定低保决定。
严格督导,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要求各级以对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低保工作。规定凡在行动中工作安排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在低保办理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阳奉阴违、漠视群众利益,造成“漏保”者,一律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同时,严格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合理区分低保办理过程中主观故意和客观偏差,违法违纪违规和工作失误等情形,对主观故意造成的错误严肃问责,对客观偏差等非主观性失误予以适当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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