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10 18:22:11
齐鲁网日照11月10日讯(记者 臧一文)11月10日,记者从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渎职、受贿案,日照4人一审判决!
岚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磊涉嫌动植物检疫失职、受贿案一审宣判
日前,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磊,因涉嫌动植物检疫失职、受贿罪,于2017年3月3日被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李磊免予刑事处罚。
李磊:日照检验检疫局原后勤保障科副主任科员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立义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
日前,赵立义因单位行贿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莫正华单位行贿、受贿案一审宣判
日前,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正华(副科级)单位行贿、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莫正华受贿所得22.9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莫正华:东港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区设计院院长
原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平受贿一案一审判决
日前,由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平受贿一案,经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崔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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