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02 09:15:10
9月30日,中共日照市纪委发文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岚山区原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牟善宁公款大吃大喝、收受节礼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牟善宁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报销餐费2.69万元,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多次在中秋、春节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经查,牟善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19日岚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牟善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莒县浮来山镇宋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宋修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28日,宋修堂在浮来山镇庆“七一”党员千人大会后带领宋家山村8名党员公款聚餐,聚餐费用在镇经管站下账时未审核通过。2017年8月22日,莒县浮来山镇党委给予宋修堂党内警告处分,对浮来山镇薛庄社区书记杨月彬给予诫勉谈话。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城南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王玉庆违规收受节礼问题。王玉庆在主持五莲县街头工商所(市场监管所)工作期间,于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春节、中秋节,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涉案金额共计3万元。2017年7月,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党委给予王玉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五莲县监察局给予王玉庆行政记大过处分。
以上案例主要涉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集中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用狠劲、出实招,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处。要发挥好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话、网络和微信等方式,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搞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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