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照新闻网
2017-08-03 09:17:08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调动日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近日,我市新修订了《日照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提高了科学技术奖励标准。
据介绍,我市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奖金分别由原来的5万元、3万元、1万元提高到6万元、4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将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原来的每项奖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同时压减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由原来的总数不超过80项压减到6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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