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照交警
2021-08-21 11:11:08
“请把安全头盔戴好……”
这句话听起来想必并不陌生
“天太热了,为什么要戴头盔?”
面对如此疑问
大家可以看看“戴”与“不戴”的区别
发生事故时未佩戴头盔↓↓↓
发生事故时佩戴了安全头盔↓↓↓
发生事故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区别↓↓↓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素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6月18日起开展“护航2021-6”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在“护航2021”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中,日照公安交警始终坚持“一警示二教育三推送”原则,对于被查纠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第一次进行拍照、登记入册、警示告知;第二次采取警示教育+参加现场文明交通劝导措施;第三次及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的,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手机拍照予以固定证据,分批次在电视台、新媒体予以曝光;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人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日照)”进行公示曝光,并推送社区、单位进行重点宣教管理,营造严管高压声势和氛围。
经后台数据分析统计
第一批3次及以上记录者名单“出炉”
现予以曝光
姓名:李某萍
电动车号牌:无
被查纠次数:5次
姓名:梁某阳
电动车号牌:0155907
被查纠次数:5次
姓名:刘某江
电动车号牌:0334915
被查纠次数:3次
姓名:马某杰
电动车号牌:1054523
被查纠次数:3次
姓名:陈某锁
电动车号牌:无
被查纠次数:3次
姓名:张某泉
电动车号牌:0264240
被查纠次数:3次
姓名:张某宇
电动车号牌:0017186
被查纠次数:3次
姓名:梁某鸣
电动车号牌:无
被查纠次数:3次
姓名:丁某
电动车号牌:0333000、0107229
被查纠次数:3次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上车后的第一件事
就是把“保命”头盔戴好
那些“美观”“凉快”“防晒”等等
都应该在安全面前“让路”
为什么交警要“苦口婆心”地劝导,一定戴好安全头盔呢?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带头盔≠戴头盔
放在车筐里的头盔、挂在车把手上的头盔
并不能保护你的安全
而正确地佩戴安全头盔
也并不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查纠
“头”等大事,不容忽视
生命只有一次
请务必珍惜!
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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