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9日讯 以送“零花钱”为诱饵,男子成某拦截独自放学回家的男童并伺机猥亵。近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4年夏天,日照男子成某拦住放学回家途中的小男孩张某,以给10元“零花钱”方式引诱,对他进行猥亵。此后,一直到2018年冬,成某又多次以“零花钱”等方式引诱,将张某带至小胡同、小树林等偏僻处进行猥亵。
2018年7月,成某在开发区某校车停放点,盯上了刚放学的小男孩李某,待到晚上李某出家门独自在胡同玩耍时,成某将他引诱至偏僻处进行猥亵。直至2020年6月案发,成某多次对李某进行猥亵。
2020年4月,成某遇到在篮球场玩耍的小男孩刘某,以检查“小鸡鸡”为由,试图对他进行猥亵。因刘某父母平时经常教育孩子“不管是谁都不能随便看自己的私处”,刘某拒绝了成某的要求,成某未能得逞。
成某指认现场
2020年6月,李某家人报警,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某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成某对刘某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成某多次猥亵多名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官提醒:
长期以来,大家一直认为“性骚扰”是针对女性的专有名词,由于猥亵男童案件曝光较少,不少家长和学校一厢情愿地以为男童被猥亵是小概率事件。男孩的父母常常会庆幸:还好自己的是男孩。然而,男童被猥亵的数量并不比女童少。所以,小男孩同样需要周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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