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4日讯 7月17日早高峰期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路与连云港路交会处,交警开发区大队重庆路中队执勤人员正在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疏导。8时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临近路口时,突然靠边停车,并且驾驶人迅速下车跑到车头前方,取下一副号牌后,紧接着又返回驾驶室中。这一幕,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人员恰巧看到,执勤人员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只见该车悬挂的号牌为鲁GY55**,且半挂车中装满了货物。在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却称,其驾驶证在老板那里,没有随身携带。
进一步的检查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该车驾驶室内竟然还有另外两套机动车号牌,分别为冀DZ23**和鲁L235**,并且号牌上还有缠过胶带的痕迹。执勤人员再次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在诸多证据面前,驾驶人对其“套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勤人员联系拖车,将车辆及货物进行转移,并且不忘提醒驾驶人将货物进行遮挡,以免下雨淋湿。随后将驾驶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据驾驶人王某交待,所挪用的号牌主要用于进场装载货物登记使用。7月16日上午10时许,王某驾车来日照拉货,当天晚上11时左右,在进工厂前,王某将鲁L235**号牌用透明胶带粘到前车牌的位置。7月17日早,王某驾车从工厂出来后,发现有交警执勤,于是便急忙下车将前车牌进行拆除,结果没想到在拆除过程中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交警开发区大队对驾驶人王某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以及超载不足30%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250元、驾驶证记16分的处罚。因所持驾照类型为A1A2,王某还将面临驾驶证降级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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