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27 20:51: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7日讯 1月27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调整的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向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立案、缴费、退费、阅卷及补充材料等事项,鼓励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诉讼咨询、申诉信访等事项可通过诉讼服务热线0633—12368电话办理,尽量减少出行。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也可以申请延期。
疫情防控期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部分案件的送达以及保全、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因疫情而受到影响,敬请谅解。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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