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8 18:41:08
齐鲁网日照8月28日讯 8月26日10时43分,日照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 ZM***的重型车辆运输车涉嫌超长,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辆确实存在超长的违法行为。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还没等民警打开证件,驾驶人赶紧自招说自己的驾驶证不够级,并极力希望民警给予“照顾”。
民警查看后,果断地拒绝了驾驶人的请求,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确实为眼前的姜某,但是,他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型,不具备驾驶重型车辆的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姜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在高速公路载货超长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赵娜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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