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6 17:25:05
齐鲁网日照5月16日讯 5月15日14时15分左右,日照交警直属大队烟台路中队民警巡逻至学苑路济宁医学院南门路段时,发现此处有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执勤民警遂下车查看,当事人称不需要报警,自己报保险处理即可。
但细心的民警发现后面鲁QP****牌照的白色瑞纳轿车车损较为严重,车内一王姓男子浑身酒气,坐在后座不愿下车,这不禁让民警产生了一丝怀疑。事故现场旁,王某的朋友孙某自称是白色瑞纳轿车的驾驶人,民警遂对前车驾驶人李某进行询问,李某也称孙某就是鲁QP****车辆的驾驶人。虽然民警再三询问,但王某、孙某以及李某的口径都一致。民警遂对现场登记、拍照取证,要求事故双方快速撤离现场。在看到双方当事人离开现场后,民警也带着疑问回到中队。
回到中队以后,民警通过后台仔细查看了鲁QP****牌照车辆的监控信息,但是监控视频拍到的该车辆照片很模糊,无法看清驾驶人的面貌。事情一时陷入僵局。
后在与保险公司勘查员交流的过程中,民警再次对事故经过进行了梳理。“孙某有可能是开车去的现场!”突然,一个想法闪现在民警脑海中,对!查找孙某可能驾驶的车辆!
经过查询,孙某名下有一辆鲁LJE***牌照的车辆,通过视频监控回放该车的行驶轨迹,终于发现在当天14时08分,该鲁LJE***牌照车辆有通过烟台路与聊城路路口的信息,而当时的车辆驾驶人正是孙某!
民警马上与孙某、王某和李某取得联系,将三人传唤至中队。在铁的证据面前,王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事故发生后,王某对被撞的李某说,自己喝酒了,怕因为酒驾行为保险公司不赔,想找人顶替,李某心一软,就答应了王某的请求。王某马上给朋友孙某打电话,想让他冒名顶替。孙某也是非常“讲义气”,一口答应。于是,孙某就驾驶自己的车辆到达现场。本以为三个人可以上演一出“瞒天过海”的好戏,没曾想竟然引起了巡逻交警的注意,通过一点蛛丝马迹查出了事情的原委。
通过对王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交警直属大队已对王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华颖 闫晓明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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