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16 16:27:01
齐鲁网日照1月16日讯 近日,日照交警直属大队成功侦办一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勘查过程中,涉事三方对其中一车,驾驶员的说法各不相同。面对重重疑点,办案民警顶住压力,本着还原事实真相、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的目的,多方取证,攻破嫌疑人心理防线,最终肇事者、“顶包”人、协助“顶包”人均被依法处理。
2018年07月23日13时45分许,在日照市海滨五路金阶大酒店路段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宝马轿车从岚山驶往日照,在沿海滨五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一辆由北向东左转弯的黑色帕萨特轿车相撞,后致白色宝马轿车与停于道路东侧的河南牌照大客车发生二次碰撞,致三车严重受损,宝马轿车内四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接警后,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经问询,宝马轿车中的一名乘客于某娜(女)称其车辆驾驶员为周某,已随120救护车陪同伤者庄某赶往市医院。因现场未见到伤者和宝马轿车驾驶员,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市医院了解相关情况。但到达市医院后,办案民警却迟迟未见到周某本人。这一情况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
通过当场口头传唤帕萨特轿车驾驶员郭某,并经过现场辨认,郭某指认于某为宝马轿车驾驶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大队指挥中心调取事发地路口的卡口照片。但因当天为台风天气,卡口照片模糊,虽经有关机构处理,仍无法对驾驶员面部进行有效辨认。后期办案民警分别对事故的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除宝马车辆乘客庄某伤情严重无法问询外,其余宝马车上的驾乘人员于某、周某、于某娜(女)、阎某(女)均称宝马轿车的驾驶员是周某,这与其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不一致。
通过调查得知,宝马车上的驾乘人员均有亲戚关系,其中,于某和于某娜为亲姐弟,于某和阎某为夫妻,于某和周某为发小,于某娜和庄某为同事。鉴于于某驾驶证为注销状态,且四人关系亲密,办案人员认为存在串供、做伪证的可能。但事故现场卡口照片模糊,事发地周边无监控覆盖,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办案民警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先后多次走访周边商铺及120急救人员,取得多份证人证言。对伤者庄某伤情进行鉴定,并对驾驶座安全气囊上的血迹进行DNA鉴定,经鉴定气囊上的血迹DNA比对与于某相符。于是,再次对于某、周某进行传唤,面对新的证据,于某依旧狡辩称是其在救助伤者时,不小心滴落的。周某更是同样坚称自己是宝马车驾驶员。
大队遂将此情况汇报至支队分管领导及科室,分管副支队长随即做出批示,抽调支队事故科、法制科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案卷及相关证据细致梳理,查疑补漏。同时联系河南籍客车驾驶员王某等人对驾驶员进行辨认,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此案侦破,给当事人一个真实公正的结果。
专案组经过梳理研究认为,通过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辨认,证人证言、DNA鉴定结论及模拟实验等相关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虽无法取得主要当事人于某的认罪口供,但其他证据已足以认定此案的真实驾驶员为于某。遂书面传唤于某,决定以“零口供”对此案驾驶员于某予以处罚。
面对公安机关的雷霆作风,阎某于次日主动交代事故事实,周某、于某娜也对自己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事故发生后,宝马车驾驶员于某因驾驶证已被吊销,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便电话联系家住附近的发小周某前来顶替。周某接到电话后,毫不犹豫就打车赶至市医院,并帮助于某“瞒天过海”,上演了这出“顶包”的闹剧。
现宝马轿车驾驶员于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被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3000元。周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罚款500元,行政拘留7日。于某娜因提供虚假证言被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阎某因违法情节轻微且家中有孩子生病需人照顾,予以警告。
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申作红 华颖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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