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7 11:27:05
齐鲁网日照5月17日讯 5月16日,日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通知。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以赴解决教育和身份证明类堵点问题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和房产过户业务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通知》(鲁建办字〔2018〕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15日起,在日照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再要求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只查验身份证原件,贷款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暂保持不变。
闪电新闻记者 刘九省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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