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3 16:28:04
齐鲁网4月13日讯 日照高速交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在日兰高速k0+500处一辆冀C牌照的大型汽车停驻在应急车道上,他从车上拿出了一瓶液体状喷雾。环顾四周,面向车牌开始喷起来,三两下功夫车牌已被黄色液体基本覆盖,驾驶员见车牌已经模糊,便上车行驶而去。其违法行为被视频巡逻民警全程高清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安全条例》第82条规定: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第95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污损号牌,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此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仅受到降级的惩罚同时工作饭碗也将丢失,追悔莫及也于事无补。
日照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一定不能占用应急车道,同时也一定不要存在为逃避监管和处罚而故意污损牌照的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规范驾驶,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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