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3 15:45:04
齐鲁网日照4月13日讯 4月13日,记者从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日人社发〔2013〕22号)等有关规定及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要求,确定于2018年4月20日至30日期间,开展2018年上半年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集中病种鉴定受理工作。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为全市统一申报受理时间。在4月20日至4月30日期间,由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向参保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申报,并由参保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申报人员按要求参加特殊疾病集中鉴定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见受理时发送的体检通知书。申报人员不按要求参加集中鉴定体检的,视为放弃特病鉴定申请,不再进入鉴定程序。特病申请资料经医疗专家组审核,符合特病鉴定标准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制发《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生效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起。
集中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32种):
5、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血管并发症之一者);
6、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肌梗塞);
8、蛛网膜下腔出血;
10、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2、支气管哮喘;
14、肺间质纤维化;
15、肝硬化失代偿期;
16、克罗恩病;
17、慢性病毒性肝炎;
18、溃疡性结肠炎;
19、慢性肾功能不全;
20、肾病综合征;
21、慢性肾小球肾炎;
24、溶血性贫血;
25、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2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30、血友病;
31、1型、2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周围血管并发症之一者);
3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恶性甲亢或伴心脏功能异常者);
33、痛风;
34、类风湿关节炎(出现关节畸形并功能障碍者);
35、系统性硬化病;
37、贝赫切特病(白塞病);
38、强直性脊柱炎;
39、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40、多发性硬化;
41、帕金森病;
42、重症肌无力;
44、癫痫;
46、股骨头坏死。
即时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15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心、脑、大动脉血管支架植入后抗栓治疗;
7、脑出血;
9、脑梗死;
13、结核病(药物治疗6个月以上者);
22、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
23、再生障碍性贫血;
2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9、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36、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43、精神病(出院后继续治疗);
45、银屑病(年门诊医疗费超特殊疾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
47、艾滋病。
闪电新闻记者 刘九省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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