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8 18:51:12
齐鲁网日照12月8日讯(记者 通讯员 徐敏)近日,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顾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顾某一家四口在某村租房子居住,妻子刘某,还有两个儿子。顾某平时有喝酒的嗜好,每次喝完酒就会有暴力的行为。顾某的邻居王某提到,顾某平时就有打妻子、孩子的习惯,有次晚上喝完酒把自己的大儿子鼻子打出血。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7月3日,在租住的房子家里,顾某打电话让刘某回家收拾卫生,看到刘某没打扫卫生,顾某就开始大打出手。顾某用消毒液浇了刘某一身,撕碎了衣服,把一瓶酱油倒进了她的右耳朵里,用不锈钢盆打她的头部左侧,用烧水壶砸她的头部右侧。当时刘某的头部已经流血。接着,顾某开始乱砸东西,拿马扎打刘某后背和头部,还打她的腰部,刘某想跑,顾某在门口拿刀拦着不让。
最后,刘某晕厥过去,头部、腰部、腿部和背部均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2017年11月,被告人顾某因故意伤害行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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