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4 18:45:11
齐鲁网日照11月24日讯(记者 臧一文 通讯员 沙连成 杜军)都说:事不过三。然而,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某量贩式音乐广场却在多项违规经营,被辖区派出所先后三次予以警告后,仍我行我素,不加改正,最终受到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
近日,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中楼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量贩式音乐广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多处违规经营行为。在翻阅娱乐场所经营档案时,不难发现该广场自2016年7月经营至今,因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娱乐场所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删改、未按规定留存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资料,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等原因,多次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先后三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
然而,“警告”并没有使经营者警醒,在多次警告无效后,岚山警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该量贩式音乐广场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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