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15 09:55:08
为进一步监督大中型商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放心肉菜公开评价的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全市 27 家大中型商场超市中抽取了 7 家企业,列入 2017 年上半年“放心肉菜”评价对象,其中市级评价 2 家、区县局评价 5 家。
此次抽查坚持统一标准,市、县两级分别组织,以食品安全管理合规性、食品(含肉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晓水平、诚信经营等方面为主要内容,邀请社会监督员和媒体全程监督,采取现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检查、现场食品样品采集、现场问卷顾客调查、现场闭卷考试等方式开展综合评价。
具体评价结果
日照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基本达到食品通用检查项目34项要求
日照惠万家商业有限公司
1. 冷冻设备温度未达到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日常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发现温度未达到要求的问题无整改,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6.3 条款关于销售场所设施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2. 销售散装食品区域无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3 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3条款关于销售散装食品设备或设施相关要求。
3.从事散装食品销售和食品制售工作人员未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8.3和8.6条款关于散装食品销售加工卫生管理标准。
4. 食品经营企业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中9.1 关于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要求。
5. 制售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的贮藏和使用未设专人管理,未建立原料和添加剂的领取使用记录,不符合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1—2013)中7.26和7.3条款要求。
6. 抽查 3 种食品,其中2种无法提供 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53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2 采购条款中相关要求。
7. 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68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8 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利群集团日照瑞泰国际商城有限公司新市区超市
1、抽查 3 种进口预包装食品其中 1 种进口食品出入经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够完善。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2、部分食品存在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3、与经营的食品 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日照海纳商城有限公司
1、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符。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2、抽查 3 种进口预包装食品其中 1 种进口食品出入经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够完善。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3、部分食品存在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4、部分食品存在经营者未按食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岚山分公司
1.食品经营的场所、设备、设施与经营食品的品种及数量不相符。抽查 3 个食品储藏柜中,有1个酸奶储存柜温度没有达到规定的贮存温度。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 1-2013)(4.5 3)有关要求。
2.加工生、熟食品的器具没有明显标识、食品制售区域未安装门,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 1-2013)(6. 4.7 和 4.2 4)有关要求。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着带口罩,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 1-2013)(6.2 门窗)有关要求。
4.抽查 5 种商品其中 1 种无法查询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53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2 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5.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68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6.8 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山东百家乐工贸有限公司
1.经营的肉制品(熟食)未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
2.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68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6.8 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3.经营的进口预包装奶粉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4.抽查 6 种商品其中 2 种无法查询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53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2 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日照福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 68 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 6.8 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2.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符,如食品制售。
据悉,本次监督抽检每个商场超市 21 个批次,其中蔬菜 5 批次,鲜蛋、畜禽肉、糕点、散装熟食各 2 批次,水果制品、调味品、植物油、面制品、坚果、蔬菜制品、干制水产品、非发酵豆制品各 1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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