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10 21:08:07
齐鲁网日照7月10日讯(通讯员 王念东 董静)河砂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采挖河砂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开采许可证,然而有这么4名不法分子,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合伙找来挖掘机、翻斗车等机械,趁着深夜到五莲县市北经济开发区龙河河滩上盗挖河砂,短短三夜就盗挖河砂4000余方,非法获利5万余元。五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深挖细查,先后将王某等4名盗采河砂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龙河是市北经济开发区母亲河潮白河的重要支流水系之一,河流宽广,河岸内河砂资源十分丰富。2017年市北开发区管委根据林水会战的要求,决定对龙河进行治理,龙河总的长度2.3公里,河道内有大量的河砂,也一直为所有的群众所关注。综合治理后的龙河,将成为市北开发区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今年5月上旬,却有几名不法分子盯上了河内的河砂资源,趁着夜色大肆盗挖大量河砂,使原本平坦的河道变得坑坑洼洼,凹凸不平。
今年6月份,五莲县刑侦大队接到市北经济开发区移交案件报称,有人到潮河王家埠采砂,涉案价值较大,接报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予以侦破。
专案组民警赶赴现场后,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民警发现,在龙河王家埠村沿岸河滩内有多处被盗挖的大小不等的砂坑,路面上有大量被货车及挖掘机碾压的痕迹。
民警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案发现场大约有4000余方河砂被非法采挖,涉案价值11余万元,后经进一步调查 基本锁定潮河镇王某、徐某、刘某、李某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后,民警立即开展抓捕工作,于6月17日、19日、21日、23日先后在潮河镇驻地将王某、徐某、李某、刘某抓获归案。经民警突击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盗挖河砂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偷采河砂的背后是巨大的市场需求,王某等人盗窃河砂后,仅用几天时间,就已销售其盗挖总量的四分之一有余,其非法囤积的剩余河砂还没来得及销赃,便被民警查获。
经审讯,王某等人交待,趁夜晚无人之机,四人合伙用挖掘机、工程车盗挖潮河镇王家埠村村东南河滩河砂4000余方,其中非法销往河山某建筑工地1000余方,非法获利5万余元,剩余部分被扣押。因私自盗挖河砂被刑拘,不仅没能获利,而且人财两空,如今,王某非常后悔。
目前,王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河砂资源属于国有资产,不能随便私挖滥采,采挖河砂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开采许可证,不准对外私自运输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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