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13 16:59:06
齐鲁网日照6月13日讯(通讯员 郭常芳 曹芳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本机构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进行核定。核定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结果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信息后,应当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登记核定专业,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中原注册信息不变。
目前,日照市卫计委窗口已为市人民医院、市皮肤病防治所的6名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美容外科2名、美容牙科2名、美容皮肤科2名。另外还有4家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的市管医疗机构没来进行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已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到窗口备案。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3-798039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3-798039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