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0 21:05:05
齐鲁网日照5月10日讯(记者 臧一文 通讯员 沙连成)只因开车路过压了地上的电线,从而引发了一起多人聚众斗殴事件,导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经过岚山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成功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并移交岚山区检察院。2017年2月,岚山区检察院对涉案的8名嫌疑人依法进行审判。
2016年3月11日下午,虎山镇东潘家村杨某和儿子在本村渔港码头上修船,因为施工用电,杨某从马路对面拉一根电线从地面到码头,此时外地人赵某开着他的轿车拉着他的岳父等人从此经过,正好压了杨某拉的电线。杨某看到这个情况,遂称电线被压坏阻止赵某等人离开现场,并索要赔偿,讨要个说法。双方因为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并殴打在一起。
为了撑场助威,杨某之子电话约和本村青年李某到场,李某又电话约了常某和丁某二人。赵某是外地人,害怕对方找人后挨打吃亏,电话约和童某,童某又带了李新某到达现场。斗殴过程中造成一名轻伤,两名轻微伤,车辆被破坏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我们介入调查后发现参与斗殴人员大多都有前科,且反侦察意识强,除非有铁的证据,要不他们不会主动承认错误,此外,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目击者都对这群斗殴者颇为忌惮,不敢说出当时具体情况,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治安大队张队长说。
困难都是暂时的,经过办案民警的共同努力,其中6名嫌疑人顺利归案。童某、李新某由于害怕公安机关的打击潜逃藏匿,办案民警多次前往童某、李新某家中向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反复宣讲有关法律政策,动员他们家人积极规劝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童某、李新某迫于压力,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此案告破。2016年下半年,岚山公安分局将此案移交给岚山区检察院。
2017年2月24日,岚山区检察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童某和李新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判处杨某、丁某和常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杨某之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赵某犯聚众斗殴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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